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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的通知
2020-01-03 编辑:动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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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各类动物实验都应获得福利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开始。为配合我校师生申请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凡涉及动物实验研究的科研项目,请登录浙江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官网在线提交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的申请,我们会集中处理。申请通道自2020年1月6日(周一)开放,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1日(周五),请在该期限内提交动物伦理审查申请,逾期恕不受理。科研项目伦理审批不受此时间限制,可随时提交申请。


•    实验动物中心动物伦理系统链接:http://www.lac.zju.edu.cn/ucenter/control/findMyEthicalAppl
•    首次使用该系统用户请先注册账户后再登录系统;已注册过账户的用户,无需再次注册,请通过工号/手机号/邮箱登录系统。
•    申请表的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文件:《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系统填写说明》,申请目的务必选择“基金申报“
•    申请成功提交后请静候审核结果,审核周期通常为两个星期;如有状态变更,我们会通过邮件提醒。
•    伦理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通知书》至实验动物中心一楼139室找陈若宁老师盖章生效。
•    当用于本次国自然基金项目申报的动物伦理审批通过生成批件后,将不再对含项目名称在内的所有研究信息进行修改,故相关申请者请注意,填写申请及获得批件时请仔细核对项目名称和研究信息与国自然基金申报的最终版本一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由于国自然基金申请量巨大且集中,申请处理速度相对下降,我们会尽可能快的按顺序处理每一份申请,请耐心等待!
•    动物伦理申请相关问题请咨询傅军老师和陈若宁老师(0571-88208068);网络账户相关问题请咨询李巍老师(0571-88208070)

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