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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2020-01-31 编辑:动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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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直属各相关单位、各校设科研机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以及浙江大学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减少感染风险,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原则上停止实验活动,减少实验室人员流动,封闭不使用的实验室。从重点疫区返校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师生、或已有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治疗,不要擅自进入实验室。

        2.各单位需认真做好涉及动物饲养、植物种植、细胞培养等不能间断实验的实验室的排查工作,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见附件1),并于2020年2月4日前报我处。

对于此类实验室需落实专人管理,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与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并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工作。

        3.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类企业年后开工时间延迟,在2月10日前,实验气体和液氮供应将受到影响。请各实验室做好应对措施,做好单位内部的调剂使用工作。对于实在无法调剂的,请以院系为单位做好需求统计,填报《疫情防控期间实验气体需求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2020年2月4日前报我处。我处将与气体供应商进行协调,力争解决。

        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樊老师

        电话:18958026751、13735814872

        邮箱:jab@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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