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手册适用于所有需将活体动物从实验动物中心屏障设施转出至校内实验室(非屏障环境) 进行实验操作的研究人员。
1、全程受控:每一批次动物的转出、返回、安乐死均需通过系统记录,确保可追溯。
2、限时处理:动物在非屏障环境滞留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除非经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批),逾期将触发分级提醒并影响后续申请权限。
3、合规检查:必须妥善保存电子执行凭证(二维码),实验室环境需符合生物安全要求,以配合学校设备处、学院的联合巡查。
登录动物中心官网系统【动物转运模块】填写《实验室活体动物转运申请》。
1、内容要求:
1)关联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批号;
2)预估该实验方案中的动物总数量、每批转出数量;
3)提供可行性条件分析(生物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活体动物转出必要性说明。
2、根据带出时长选择审批路径:
1)≤24小时(当天返回或安乐死):动物中心兽医审查。
2)>24小时(需过夜):院系相关职能部门(如医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3、审批通过后获得转运批号,方可提交执行申请。
1、在系统中提交当批次具体执行申请(含动物数量、品系、笼位、预计返回/安乐死时间)。
2、由区域饲养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带唯一二维码的电子执行标签。
3、打印并粘贴标签:饲养员会打印标签并粘贴在运输盒外(如使用IVC笼盒,撕开一角粘贴)。请务必确保标签清晰、完整,该二维码是后续所有操作的凭证。
4、转出确认:饲养员/集中清洗区扫码后放行,系统自动记录转出时间。您确认二维码已经贴在运输盒上后可以取走动物。
1、实验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动物(连同运输盒、二维码)带回动物中心指定区域(仅限:紫金港东区一楼隔离检疫室、西区四楼、教B地下室行为学平台)。
2、饲养员扫码登记返回信息,动物转入低清洁级别区域(不得繁殖)。
1、无特殊情况,必须在转出当天执行安乐死,方法须符合动物福利法规。
2、回传尸体照片: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系统提示一次性、平铺、垂直俯拍所有动物尸体,照片中须包含手写的执行单编号标签。
3、照片要求:清晰、不堆叠、能辨认数量与毛色。不得分批拍摄、拼图或修图。
4、系统登记安乐死时间、方式等信息,由饲养员核销。
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返回或安乐死登记,系统将按以下规则自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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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时长 |
提醒对象 |
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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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当时 |
您、课题组负责人、饲养员 |
需12小时内完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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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4小时 |
追加学院生物安全员 |
仍可补救,但已升级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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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48小时 |
追加设备处 |
仅剩24小时,否则申请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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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7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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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转运申请及批号自动作废,需重新提交总体申请(并附加逾期原因说明) |
注意:逾期申请会导致您无法新增执行单,请务必按时处理。
1、实验室环境与操作要求
1)实验室必须清洁消毒,定期检查虫害鼠害。
2)涉及动物操作的器械需灭菌。
4)若动物在实验室停留超过24小时(经特殊审批),需准备无菌饮水和饲料。
5)实验室应张贴:《动物进出登记表》、《无菌操作规范》、《环境消杀制度》、《生物安全与动物福利保障制度》。
6)实验人员须持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或通过中心准入培训。
1)电子执行标签(二维码) 必须与动物在一起,不可丢弃。它是学校设备处、学院巡查时核查动物合规来源的唯一凭证。
2)如学校或学院检查组在科研楼发现饲养动物,会检查是否持有对应的《执行单》二维码。无凭证视为违规饲养,将影响实验室采购权限和动物中心使用权限。
1)转进转出的动物,动物中心会进行预防性体外寄生虫杀灭处理,并在笼卡上记录日期。请勿干预。
2)对于反复转进转出的动物,中心每半个月预防用药一次。如您的实验不允许用药,需在申请阶段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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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 |
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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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后未按时返回且未安乐死(逾期) |
暂停新执行单申请权限,影响实验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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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动物转入非指定区域(如普通实验室饲养) |
通报整改,情节严重者取消动物中心使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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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传尸体照片不合格(模糊、堆叠、数量不符) |
退回重拍,逾期未重拍按逾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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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不具备虫害鼠害防控条件 |
联合检查发现后要求整改 |
Q1:我提交了总体申请,如何知道审批进度?
A:在系统“我的转运申请”中查看状态。兽医或院系审批通常需要1-3个工作日,请提前规划。
Q2:同一批次动物可以分多次转出吗?
A:可以。每次转出前提交独立的执行申请,只要累计数量不超过总体申请的预估总数即可。
Q3:如果当天无法完成实验,能否在实验室过夜?
A:原则上禁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过夜,需在总体申请阶段就申请“>24小时”类型,并通过院系审批。事后不可补申请。
Q4:动物尸体照片被退回多次,是否影响核销?
A:在期限内回传不影响核销,请严格按照“平铺、俯拍、含标签”要求拍照。
1、系统操作问题:联系动物中心信息技术在线客服或拨打电话17366038891。
2、伦理审查与审批:联系IACUC秘书(0571-88208068 / zjumice@zju.edu.cn)。
3、实验室生物安全咨询:联系学院生物安全员或设备处。